很多人辛苦打拼一辈子 就是为了给家人更好的生活 把财富顺利地留给后代 但最近一条房产继承的消息 刷爆了朋友圈 看过的人都大呼意外 事情是这样的 ▼ 小丽是父母的独生女儿,父母亲生前在上海留下一套平方米的房子。房产原先登记在父亲名下,父亲去世时未将房产过户到小丽名下。 如今母亲去世了,小丽想把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然后把自己和女儿的户口迁到房子里去。 但小丽拿着房产证和父母的死亡证明到了房管局,要求过户被拒,理由是房产不全属于她一个人,需要跟大伯、姑姑分割房产。 这还真有点刺激了~ 很多独生子女一定和生活君一样 #大写的懵逼# 明明爸妈只有我一个孩子, 理所应当全额继承父母房产, 然而在法律面前, 继承并不是父母传子女那么简单的事情! 独生子女并非父母房产的唯一继承人, 按照法定继承关系, 排在第一顺序继承的人, 包括配偶、子女、父母。 因此仅凭独生子女证, 不能认定独生子女就是唯一的继承人! 在祖孙三代关系中, 一旦中间的父辈早逝, 如父辈无立遗嘱,祖辈也没放弃继承, 那么原属于父辈的财产(房产), 需均分给祖辈和孙辈。 所以, 父亲过世时,奶奶仍在世, 她有权继承儿子的部分遗产, 奶奶过世后, 由大伯的儿子、二伯夫妻、姑姑夫妻等继承, 而这也是小丽无法全额继承父母的房产的原因 因为母亲去世之前, 小丽的外公外婆就已经不在了, 所以母亲的遗产全部都由小丽一个人来继承! 所以最后小丽就有自己的二十四分之五, 加上母亲的遗产三分之二, 也就是拥有房产八分之七的继承权! 独生子女要继承房产, 需要怎么做呢? ? 根据规定, 继承房产应当持公证机关出具的 “继承权公证书”和房产所有权证、契证, 到房地产管理机关, 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此外遗嘱受益人办理遗产继承手续, 不仅须持公证机关出具的父母生前的 “遗嘱公证书” 在父母去世后还得办理“遗嘱继承权公证书” 在中国人的传统观念里, 大家特别不愿意在生前去谈身后事, 但是时代不同了, 现在有着越来越多让亲人反目成仇的遗产纠纷。 所以独生子女的父母, 在生前办理遗嘱公证, 确立一份最能够得到法律保护的遗嘱, 可能是避免将来子女, 陷入继承遗产障碍最好的方法。 为人父母在年满50岁以后, 最好就准备好立遗嘱, 立了遗嘱如果发现子女不孝, 可随时更改遗嘱。 按自己意愿分配财产, 当然也可以在生前就将房产之类赠予子女, “并附加条件,只要父母健在, 就享有房子的使用权”。 如果父母没有留下遗嘱公证, 又该怎么办? ? 如果父母生前未设立遗嘱公证,作为独生子女的继承人需要通过办理继承权公证的方式继承遗产,或者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继承遗产,向相关机构出具有法律效力的继承公证书或法院判决书,办理遗产继承手续。 如果父母已经立下遗嘱但没有经过公证, 该怎么办? ? 在父母去世后,继承人可以提供遗嘱原件,到公证办理“遗嘱继承权公证书”。 如果连遗嘱都没有 可以怎么办? ? 如果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可以到派出所出个证明,继承人本人没有兄弟姐妹,被继承人的父母也死亡的证明,然后到法院确认房子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归继承人所有就可以了,法院确认出判决书,到房管局就可以顺利过户了。 身为独生子女的一代, 享受着父母全部的疼爱, 也承担着全部的责任和压力。 所以年迈父母在身体尚健康的时候, 如能立个遗嘱也是给子女省事, 子女和父母商谈立下遗嘱, 也不是不孝顺的白眼狼~ 最后衷心希望 普天下的父母 都能健健康康,长命百岁! 扫一扫,惊喜不断!赞赏 长按北京那个医院看白癜风国内著名白癜风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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