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雅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雅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试行办法》规定,现将我市年度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学校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学校教师名额共计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及报考资格条件详见《雅安市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学校教师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全国,符合报考条件的均可报考。 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年7月31日前取得除教师资格证以外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除教师资格证以外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将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按照人社部发〔〕24号文件规定,“对实施‘先上岗、再考证’的准入类职业资格,高校毕业生在取得职业资格之前主要从事辅助性工作。其中,尚未取得教师资格的高校毕业生先上岗的,不宜独立承担一门课的讲授任务或幼儿园带班任务。对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准入类职业资格,高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相关工作的,事业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岗位报考资格条件中“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截止年5月22日,有以下工作经历且累计工作满2周年及以上,视为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1)在县(市、区)及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各级国有企业、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的经历;(2)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3)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 高校毕业生在校读书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知识; 4.身体健康,能胜任招聘岗位的正常工作; 5.年龄18—35周岁(年5月22日—年5月28日期间出生);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或政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参照人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公务员(参照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三年的; 5.现役军人; 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三、报考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全部采用网络报名,不组织现场报名。网络报名工作由雅安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资格审查和照片质量审查工作由各县(区)、市级主管部门(单位)分别组织实施,即:报考市属学校的由市级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负责,报考县(区)或乡镇学校的由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或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隐瞒实情的,资格审查单位均可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一)网上报名。 网络报名时间为年5月22日00:00-5月28日中午12︰00,报名网站为雅安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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